為規范濟南市前期物業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保障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協議范本。本協議適用于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或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并與之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一、協議主體
甲方(建設單位):(填寫全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填寫全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資質等級:
地址:
法定代表人:_
二、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項目名稱)
物業類型:(如住宅、商業、辦公等)
坐落位置:濟南市區路號
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積: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積:__平方米
三、服務內容與標準
服務標準應符合《山東省物業服務規范》及濟南市相關規定,具體標準詳見附件《物業服務標準明細》。
四、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日止,或至業主委員會與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五、服務費用
1. 物業服務費標準:
住宅:元/平方米·月
非住宅:__元/平方米·月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_日
附件:物業服務標準明細、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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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7 00:22:07